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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囊卵巢综合征的概念、定义

发布时间:2018-08-23 17:07:50 作者:admin小泰 浏览201次

多囊卵巢综合征(PCOS)是以雄激素增多症、无排卵和多囊性卵巢形态为基本特征的综合征,但个体之间存在很大的程度差异,病因不清楚,容易合并月经紊乱、不孕、胰岛素抵抗(Insulin resistance,IR)和代谢紊乱性疾病,其心理特征和生活质量也容易受到影响。

目前应用最广泛的仍是2003年鹿特丹PCOS诊断标准,具备下列3项中2项即应考虑诊断:(1)稀发排卵或不排卵;(2)临床或生化高雄激素表现;(3)超声显示多囊卵巢形态(PCOM):卵巢体积>10ml,一侧卵巢可见≥12个直径2-9mm的卵泡;同时需要除外其他雄激素过多的疾病,如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征、柯兴综合征、卵巢或肾上腺肿瘤,及其他无排卵和卵巢多囊性改变的情况。

最新的建议是2018年由澳大利亚学者牵头、美国生殖学会(ASRM)与欧洲人类生殖与胚胎发育学会(ESHRE)提出的共识性意见[4],仍然认可成人采用2003年鹿特丹PCOS诊断标准,推荐PCOS的诊断呈渐进式,围绕临床表现:如有月经不规律+高雄临床表现,诊断即可成立,不需做超声检查或查性激素;月经不规律、无高雄临床表现的,再化验血是否有高雄激素血症;单有月经不规律或高雄临床表现者,需行超声检查,有PCOM,才诊断PCOS。

2012年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内分泌学组制定了中国PCOS诊断标准[5],该标准强调月经稀发、闭经或不规则子宫出血是诊断必需条件,再有下列2项中的1项符合,即可诊断为"疑似的"PCOS:①临床和/或生化高雄激素表现;②超声为PCOM。对"疑似的"PCOS,需排除其他可能引起高雄激素、排卵异常或PCOM的疾病才是"确定的"PCOS,目的在于避免过度诊断和治疗。目前国内仍推荐此诊断标准。